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(办公电话68903414)
1.按照党委的要求,提出院系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,并组织具体实施。负责处级干部的选拔、培养、教育和监督工作。
2.按照党委的要求,提出深化和推进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,并努力实施。
3.加强校、院系两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努力完成市委、市委教育工委交给的任务。完成协助上级做好校级领导班子干部培养、选拔、教育、管理、监督和校级后备干部工作。
4.参与领导班子、干部队伍建设,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和党建创新研究工作。
5.完成部长交办的工作。
分管组织和党校工作的副部长(办公电话68902204)
1.加强党校建设,按照党委的要求,提出党校培训计划,并组织具体实施;办好干部、党员、积极分子培训班,做好指导、服务二级党校工作;
2.按照党委的要求,提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计划,并组织具体实施。负责院系党委、党总支和党支部建设,党员教育、管理、服务,党员发展等工作。
3.参与干部管理、教育和考察工作。
4.参与领导班子、干部队伍建设,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和党建创新研究工作。
5.完成部长交办的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