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岗(办公电话68907319)
1.基层党建工作,主要做好院系党委、党总支和党支部建设,党员教育、管理、服务和党员发展等工作(具体做好教工党员预审、学生党员审核备案等工作,党费收缴、管理使用)。
2.人才工作。参与制定学校人才规划,与人事处、科技处等有关部门搞好协调与合作工作;落实知识分子和干部待遇工作,主要做好接待教师、干部来访工作。
3.参与干部管理、教育和考察工作。
4.参与领导班子、干部队伍建设,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和党建创新研究工作。
5.完成部长交办的工作。